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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可攜式防爆手電燈(電安全燈) |
簡介 可攜式防爆手電燈是一種隔爆型防爆燈,產品適用于GB3836.1-3-83中所例舉的易燃易爆場所作局部照明及應急照明使用,亦可用于上述場所的巡視和檢修。該燈具被廣泛用于船舶海關、碼頭、機場、*、消防、迪防及危險品運輸車上,本產品具有強度高、光照遠、壽命長、消防能力好的優點。 本產品經*照明燈具防爆安全監督檢驗站檢驗合格,產品符合GB3836.1-3-83。 防爆合格證編號:NLE00178 本產品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南通分局檢驗合格。 二、可攜式防爆手電燈 主要性能及技術指標 1、 外殼材料選用ZDL-102鋁合金材料壓鑄成型,并涂有良好漆層。 2、 燈具殼體無通孔,燈具啟閑采用干簧管和強磁性開關結構,確保防爆性能。 3、 燈具設有安全鎖緊螺釘,確保不在易燃易爆場所打開燈具,只能在安全地方由專人使用扳手在關閉電源時方能打開燈蓋(備用的六角扳手應專人保管)。 4、 使用直流電源,1號電池*6節。 5、 集光電珠7.2V0.5A。 6、 集光照度:燈具10米處130LX。 7、 使用環境溫度-25攝氏度~+40攝氏度、環境相對溫度≤90%。 特別提示:必須在安全地方關閉電源時方可開蓋更換電池或電珠,安裝后,必須擰緊安全鎖緊螺釘、裝卸燈頭蓋,不得碰傷隔爆螺紋并確保清潔、滑潤。 三、可攜式防爆手電燈 使用與保養 更換電池與電珠: 更換時關閉電源,松開安全鎖緊螺釘,旋下燈頭蓋,取出電池進行更換,更換電珠方法是:將燈頭蓋上電珠取下,將新電珠換上后按遠方法裝上即可。 四、可攜式防爆手電燈 注意事項 1、 燈具有下列情況應停止使用:外殼發現變形、裂痕、蓋及外殼上的螺紋有嚴重劃傷或損傷,玻璃有裂紋。 2、 不準隨意對防爆燈進行改裝或隨意交換防爆燈零件。 3、 不適宜在強磁場、強酸、強堿環境中使用。 4、 長期不使用時,須將電池取出,防止電池介質對燈具的腐蝕。 5、 本產品正常使用壽命為三年,超期降級使用。 |
公司主要生產產品有 消防防化服 空氣呼吸器,消防員裝備,消防隔熱服,保溫救生服,泡沫槍,消防炮,逃生器,新型,油污水分離處理裝置新型生活污水處理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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