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系統”助沈大高速違法件數大幅度降低
閱讀:1444發布時間:2008-12-3
據了解,沈大高速公路大連*工作站“電子*系統"于昨日起對抓拍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在試運行的半個月內,該路段日交通違法件數已由2000余件降低到幾百件。
沈大高速公路現日車流量僅大連站已達到28500余臺次,節假日期間日車流量更是達到37500余臺次。隨著車流量的增加,交通管理工作難度也隨之加大,個別駕駛員超速行駛、不按線行駛等違法行為,給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隱患。
沈大高速公路大連*工作站電子*系統已于11月15日開通試運行了半個月,對在沈大高速公路大連段內超速行駛、不按線行駛等違法車輛進行取締、教育、警告,有效地減少此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教育了廣大機動車駕駛員,提高了他們的安全意識。目前,日交通違法件數已由2000余件降低到幾百件,降低了事故發生幾率,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
這套電子*系統采用雷達測速,具有快速、地檢測車速、捕捉車牌信息的特點,在系統自動遞減3%的實際車速后,凡車輛行駛時速超過120公里或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系統將自動拍照。在抓拍之后,系統即時將違法車輛信息傳送到各收費站口及工作站,當違法車輛行駛到收費站時,前方電子顯示牌會提示“該車有違法行為,請駕駛員及時到工作站接受處罰",駕駛員應盡快到大連站交通違法行為處罰站接受處罰。
目前,*部門在沈大高速公路大連段123公里的管段內共設雙向六處固定抓拍點,在此基礎上,還配備了移動電子*系統,不定點不定時地對超速、不按線行駛等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并處罰。對于“不按線行駛"即“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記2分;對于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對于達到或者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6分,同時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近期,該系統將與市內的電子*處罰站聯網。聯網后,違法車輛駕駛員可以在全市聯網的電子*處罰站接受處罰。*部門將對處罰證據、處罰依據、處罰程序等全程進行公開。對于系統正式啟用前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部門將對違法機動車駕駛員進行教育,警告后將違法記錄予以刪除,不做處罰。為方便群眾,*部門專門設立了:號碼為87110333。
下一步,*部門將對現有系統進一步進行完善,增加對低速行駛、客車違停上下乘客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監控和查處,并在現有抓拍點的基礎上再增設幾處抓拍點。同時,還要在丹大高速公路、土羊高速公路、大窖灣疏港高速公路建設固定和移動式電子*系統,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