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由于LED固態照明品具有的發光效率好,壽命長,可靠性高等*特性,因而越來越受市場和消費者的青睞。但同時由于LED響應速度快,而且也不具備傳統燈具的熱慣性和余輝效應,所以深受電流波動的影響,電流的波動直接影響到光通量的輸出,光源閃爍就是光通量變化的外在體現,所以LED照明產品的閃爍問題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對此在2012年12月14日,歐盟在其公報上正式發布了第(EU)94/2012號條例《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第2009/125/EC號指令關于定向燈、LED燈及其相關設備的生態設計要求之實施細則》。對應2009年3月18日發布的歐盟委員會第(EC)NO244/2009號條例《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第2005/32/EC號指令關于非定向家用燈的生態設計要求之實施細則》,至此歐盟對LED燈形成了完整的強制性生態設計要求。啟動時間和上升時間作為功能要求的兩個指標,在行業內越來越得到制造廠商的重視。
剛剛我們有說到LED照明產品的閃爍效應,但很多人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光源閃爍的實質是光通量的波動,實質光源在交流或脈沖直流的驅動下,光通量,照度或亮度隨電流幅值的周期性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人眼到人腦對這一變化產生的主觀反應。通常閃爍按人的感受分為可見閃爍(VisibleFlicker)和不可見閃爍(InvisibleFlicker)。頻率大于100Hz時,人眼感受不到閃爍現象,但仍會造成眼睛疲勞,頭痛等,這就是顏閃效應,普遍認為500Hz以內都存在該效應。對此美國能源之星(ENERGYSTARlampsV1.0draft4在調光性能的要求中規定了閃爍需滿足的條件,使用于所有燈具。如下圖所示:
圖2 ENERGY STAR draft對閃爍要求
光源閃爍允許的范圍是:
1、頻率不小于120Hz;
2、120Hz-800Hz頻率范圍內,F1<0.001X頻率
3、頻率大于800Hz時,對F1無要求;
4、頻率不確定時,PF<30%;
另外,緊湊型熒光燈光輸出頻率需在20-30KHz,或大于40KHz。
光源閃爍的本質是光通量的不穩定。在檢測光源隨時間的波動時,既可以測試亮度的變化曲線,也可測試相同條件下光通量或光照度的變化曲線。ENERGYSTAR(V1.0)規定了閃爍flicker的測量要求:
1、電源和測量儀表,需滿足LM-79-08要求;
2、帶存儲功能多通道示波器,必要時可加衰減探頭。采樣率大于2kHz,采樣時間大于100ms;
3、光度探頭,V(入)校正,且相應時間需滿足要求;
4、對于值測光(absolutephotometry):測量值需要積分球;對于相對值測光(relativephotometry):確保探測器能夠測量相對光輸出,且只接受來自待測光源的光。
測量之前,緊湊型熒光燈需要老煉100小時,測量前需預熱。LED燈不需老煉,環境溫度在25+/-5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