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所有從外界引入的電力電纜的金屬外護層在終端均未做接地處理,使電力電纜金屬護套沒有起到屏蔽感應雷的作用。
3.6油機房內干式變壓器上沒有發現氧化鋅避雷器。
3.7市話引入電纜的金屬護層在地下進線室內沒有做接地處理(如果原來沒有做接地處理,現在就不一定要破壞原護層再去做,但建議在電纜兩端應好接地處理),雷電流沿著電纜金屬護層直接進入配線架。
3.8市話電纜金屬護層在配線架上的接地不規范。
市話電纜金屬護層在配線架上連接時,在連接點沒有打磨掉配線架上的油漆,接觸電阻較大,致使感應雷電流很難很快瀉入大地,因此在市話電纜終端與配線架的連接處就出現了火花放電現象,并有大量的雷電流流入到保安單元和配線架告警電路板而將其擊壞。
3.9在S1240交換機、MMCA板、終端服務器以及HUB的外線連接兩端均未安裝數據避雷器,因此當感應雷沿數據線流入這些設備時,就往往將其擊壞。
3.10光纜金屬加強芯未做接地處理。
在該二樓的傳輸機房內,雖然有光纜金屬加強芯地線排,但該ODF架上的5~6條光纜終端的金屬加強芯及金屬護層均未做接地處理,直接在終端將金屬加強芯與金屬護層斷開,沒有接地。雖然這次雷擊沒有對該ODF架造成雷擊損壞,但還是存在著被雷擊的嚴重事故隱患。(見圖2)圖2、光纜金屬加強芯未接地
4對防雷整改措施的建議
該通信機房應從如下幾個方面予以整改:
4.1將原來二樓動力低壓配電屏上的總地線排上引到油機房的兩條95mm2電纜在動力室地下直接引入地下地網,并斷開與原來連接到油機房的地線;
4.2把二樓動力室的三相電源避雷器的三條火線引線和地線都縮短到5m之內,越短越好;
4.3把油機房的總地線排入地電纜的截面積改成不小于95mm2的電纜引入地下;
4.4斷開移動連接在動力室的地線,讓移動的地線系統直接下地連接地網,且兩家通信設備的地線入地點之間的間距保持5m以上的距離;
4.5所有引入的電力電纜的金屬外護層在終端均應做接地處理,且用截面積為16mm2的軟電纜連接;
4.6市話電纜金屬護層在配線架上的接地應重新加做。將原市話電纜金屬護層在配線架上連接時,在接觸點要打磨掉配線架上的原有油漆,且每條電纜的連接地線能用截面積為16mm2的軟電纜連接,并將該連接部位做絕緣處理,此外該配線架也要用線徑為50~75mm2的電纜直接連接到室內總地線排上,使雷電流能盡快入地;
4.7在油機房干式變壓器上安裝*級氧化鋅避雷器;
4.8在S1240交換機、MMCA板、終端服務器以及HUB等設備的外線連接兩端均安裝數據避雷器,以防止外線數據線上感應的雷電流侵入數據通信設備系統,且數據避雷器的地線zui長不應超過5m,數據避雷器的帶寬、速率以及衰耗都應達到和符合相關的規范標準要求;
4.9傳輸機房的ODF架上的所有光纜金屬加強芯和金屬護層都應做接地處理,并連接到光纜地線排上。
等電位防雷器,等電位避雷器,等電位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