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線光纜布放應順直,無扭絞和交叉,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操作損傷。電源線、入戶皮線光纜及建筑物內其他弱電系統的纜線應分離布放。若無法滿足時,必須采取相應的隔離保護措施。鋼絲加強型皮線光纜在交接箱中應注意將金屬件接地。
2.對于重要用戶或有特殊要求的用戶,應考慮提供保護,并根據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保護方式。
3.皮線光纜敷設應充分考慮并嚴格做到“防火、防鼠、防擠壓”要求。
4.皮線光纜兩端應有統一的標識,標識上宜注明兩端連接的位置。標簽書寫應清晰、端正和正確。標簽應選用不宜損壞的材料。
5.皮線光纜轉彎處應均勻圓滑,使用普通G.652光纖其曲度半徑應大于30mm,使用抗彎曲G.657光纖其曲度半徑應大于(A型)10mm,(B型)7.5mm,(C型)5mm。
6.皮線光纜在敷設時,一般采用人工牽引,牽引力不應超過皮線光纜zui大允許張力的80%。瞬間zui大牽引力不得超過皮線光纜zui大允許張力100N。主要牽引力應加在皮線光纜加強件上。皮線光纜敷設完畢后應釋放張力保持自然彎曲狀態。
7.應使用皮線光纜盤攜帶皮線光纜,并在敷設皮線光纜時使用放纜托架,使皮線光纜盤能自動轉動,以防止皮線光纜被纏繞。
8.在皮線光纜敷設過程中,應嚴格注意光纖的拉伸強度、彎曲半徑,避免光纖被纏繞、扭轉、損傷和踩踏。
皮線光纜敷設的zui小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要求:
?。?)敷設過程中皮線光纜彎曲半徑不應小于40mm;
?。?)固定后皮線光纜彎曲半徑不應小于15mm。
9.樓內豎井及橋架要求:
(1)電信豎井宜上下一致穿越各個樓層,其內部寬帶度不應小于600mm,安裝在電纜豎井內的配線箱前操作距離不應小于0.6m。
?。?)電信豎井內應預留接地裝置。
?。?)豎井內的線槽的安裝應大于總線纜利用率的50%以上。
(4)豎井內垂直部分入戶光纜的布放應每隔1.5米內進行捆綁固定,以防下墜力對纖芯帶來的傷害。
10.水平布管要求(弱電井至用戶端):
(1)預埋管的管徑宜采用φ20mm--φ25mm,樓內暗管直線預埋管長度應控制在30米內,長度超過30米時應增設過路箱。暗管必須彎曲敷設時,其路由長度應≤15米,且該段內不得有S彎。連續彎曲超過2次時,應加裝過線盒。所有轉彎處均用彎管器完成,為標準的轉彎半徑。不得采用三通四通等。
(2)暗管的彎曲半徑應大于管徑10倍,當外徑小于25mm時,其彎曲半徑應大于管徑6倍,彎曲角度不得小于90度。暗管彎曲半徑不得小于該管外徑的6--10倍。
11.皮線光纜布放時,皮線光纜兩端預留長度應滿足下列要求:樓層光分路箱一端預留約1m;用戶皮線光纜終端盒一端預留約0.5m。
12.入戶皮線光纜敷設完畢后應使用光源、光功率計對其進行測試,入戶皮線光纜段在1310nm、1490nm波長的光衰減值均應小于1.5dB,如入戶皮線光纜段光衰減值大于1.5dB,應對其進行修補,修補后還未得到改善的,需重新制作光纖機械接續連接插頭或者重新敷設皮線光纜。
13.室外皮線光纜跨度超出40米應考慮增設軟吊方式。
14.布放暗(明)管式的皮線光纜首先在敷設暗(明)管時轉彎角處的銜接應選用軟管或安裝過路盒不能直接套用轉角;當直線距離長度超過10米處宜安裝過路盒。
15.布放于豎井的皮線光纜布放原則上從上至下的布放方式,高層樓宇或長距離敷設每隔1.5米需進行捆綁固定,以減輕皮線光纜長期的自重對纖芯帶來的傷害。
16.電源線、入戶皮線光纜及建筑物內其他弱電系統的纜線應分離布放。各纜線間的zui小凈距應符合設計和下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