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應當以現行規范、標準及施工圖紙為主要依據,安全檢查主要是針對爆炸危險場所中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施工是否規范、正確,在用設施是否存在缺陷,管理制度是否齊全等。各級有關人員在從事工礦企業、事業單位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工程、安裝施工、運行維修與安全技術管理工作中,必須采取防爆措施,以實現整體防爆。
一、竣工驗收檢查要點
1、設備應有銘牌,標明防爆電氣設備類型、級別和組別。銘牌上標明檢驗單位發給的防爆合格證號。
2、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環境條件以及特殊標志等,應符合規定。
3、防爆電氣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損傷;油漆應完好,接線盒蓋應緊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松裝置應齊全。
4、防爆充油型電氣設備不得有滲油、漏油,其油面高度應符合要求。
5、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通風、排氣系統應通暢,連接應正確,進口、出口安裝位置應符合要求。
6、電氣設備多余的進線口,應按規定作好密封。
7、電氣線路中密封或隔離裝置的安裝應符合規定。
8、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配線工程,其線路走向、高程,應符合設計;線路應標有天藍色的標志。
9、電氣裝置的接地或接零、防靜電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接地應牢固可靠。
10、在竣工驗收時,應提交相應的文件和資料,制造廠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11、驗收時,還應提交下列測量記錄:
(1)增安型電機定子、轉子單邊氣隙的測量記錄。
(2)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風壓、氣壓等繼電器保護的裝置的調整記錄,電氣設備試運行時外殼的zui高溫度記錄和防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值的測試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