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智能斑馬線,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時,司機應采取減速慢行或停止行使。主動避讓或禮讓行人,是司機對人的尊重,也是對生命的尊重,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以及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無論高速公路還是城市道路其承受的交通壓力越來越大,同時經濟高速發展帶來交通流量急劇增長,也使得“人、車、路”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發的交通通行效率低下、交通事故頻發已成為制約我國城市化發展和影響居民生活質量的主要因素。
智能斑馬線被認為是保障交通安全、緩解擁堵難題、減少交通事故的有效辦法,“綜合運輸與智能交通”也是交通科技領域“十三五”規劃布局的重點專項之一。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智能交通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指出:智能交通系統是未來交通系統的發展方向,它是將*的信息技術、數據通訊傳輸技術、電子傳感技術、控制技術及計算機技術等有效地集成運用于整個地面交通管理系統而建立的一種在大范圍內、發揮作用的,實時、準確、的綜合交通運輸管理系統。
我國智能交通發展,和歐洲、美國、日本等發達經濟體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但我們也有自己的一些優勢,可以歸納為三點:一是各級政府高度重視。二是我們能夠充分發揮后發優勢。三是我國智能交通市場應用前景廣闊。
智慧斑馬線的應用,可以大限度地發揮交通系統運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利用率、緩解環境污染以及能耗問題。因此各個城市和道路的智慧交通是我國接下來的一個發展趨向。
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很多事故都是發生在視線不好路況下的斑馬線上,尤其在夜間有遠光背景的情況下,司機很難看清楚路面的情況,終導致事故的發生。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需要提供一種可在路面或斑馬線上安裝的,對司機和行人都有提示作用的人行道指示燈及控制系統。
a. 通過雷達激光、紅外等傳感設備,全范圍覆蓋人行橫道線,并實時感知人行道上是否有行人通過。
b. 在人行道上有行人通過時,點亮斑馬線兩旁的“跑馬燈”,在夜間及光線不好的情況下,及時提醒過往車輛減速慢行。減少或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c. 行人檢測信息發往附近正向行駛車輛,及時提醒司機注意。
d. 當斑馬線上有行人或非機動車橫穿馬路被大車擋住視線的時候,跑馬燈點亮跳動,提醒第二三車道盲區里的小車司機有人通過,減少“鬼探頭”的事故。
e. 可提供多種安裝方式和亮燈方式、亮燈顏色供客戶選擇。
f. 產品設計可靠度高,智能斑馬線用的地燈其單點抗壓能力28噸,符合城市所有道路承重抗壓的要求;其工作溫度,可以長時間工作在50-70℃,短時間內使用溫度可以達到100℃;其耐磨性能優異,平均值是橡膠材料的2-8倍;防水性能良好,達到IP57的測試標準。
g. 可選擇燈條顏色為紅、綠、黃色,并設置與路口紅綠燈配合聯動。
a. 對路口大卡車右轉彎盲區進行掃描,實時提醒行人注意安全。(根據需求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