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氣設備防爆類型及使用地點的要求是什么?
1:隔爆型電氣設備具有一個隔爆外殼,它既能承受其內部性氣體混合物引爆所產生的壓力,又能防止穿過隔爆間隙后點燃外殼周圍的性混合物。這是目前用得zui多的防爆型式,但體積和質量均較大。
2:增安型電氣設備在結構上采取了能提高其安全程度的措施,使它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和火花,也不會出現可燃性混合物的高溫。增安型電氣設備在我國應用還不普遍,主要用在電動機,變壓器,照明燈具等設備上,它較其他防爆型式更經濟。
3: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是通過限制電路的電氣參數,進而限制放電火花的能量,從而使電路系統無論在什么情況下產生的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足以點燃性混合物而實現防爆的電氣設備。這種防爆型式主要用在弱電產品上,如一般的控制,信號,通信裝置和檢測儀表等。它具有結構簡單,體積小,質量輕,制造維修方便,安全性可靠等優點,是較理想的防爆型式。
4:按防爆電器設備使用的地點,可分為煤礦用(I類)和工廠用(II類)兩類。前者主要是對沼氣(甲烷)防爆,后者又根據各種氣體混合物的性質,分成A,B,C三級。因此,要求防爆的輸送機所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根據使用場所的類別,級別合理選用,不能任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