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傳感器。能感受規定的被測量并按照一定的規律轉換成可用輸出信號的器件或裝置。通常有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組成。
①敏感元件是指傳感器中能直接(或響應)被測量的部分。
②轉換元件指傳感器中能較敏感元件感受(或響應)的被測量轉換成是與傳輸和(或)測量的電信號部分。
③當輸出為規定的標準信號時,則稱為變送器。
2.
測量范圍。在允許誤差限內被測量值的范圍。
3.
量程。測量范圍上限值和下限值的代數差。
4.
度。被測量的測量結果與真值間的一致程度。
5.
重復性。在所有下述條件下,對同一被測的量進行多次連續測量所得結果之間的符合程度:
相同測量方法:
相同觀測者:
相同測量儀器:
相同地點:
相同使用條件:
在短時期內的重復。
6.
分辨力。傳感器在規定測量范圍內可能檢測出的被測量的zui小變化量。
7.
閾值。能使傳感器輸出端產生可測變化量的被測量的zui小變化量。
8.
零位。使輸出的值為zui小的狀態,例如平衡狀態。
9.
激勵。為使傳感器正常工作而施加的外部能量(電壓或電流)。
10.
zui大激勵。在市內條件下,能夠施加到傳感器上的激勵電壓或電流的zui大值。
11.
輸入阻抗。在輸出端短路時,傳感器輸入端測得的阻抗。
12.
輸出。有傳感器產生的與外加被測量成函數關系的電量。
13.
輸出阻抗。在輸入端短路時,傳感器輸出端測得的阻抗。
14.
零點輸出。在室內條件下,所加被測量為零時傳感器的輸出。
15.
滯后。在規定的范圍內,當被測量值增加和減少時,輸出中出現的zui大差值。
16.
遲后。輸出信號變化相對于輸入信號變化的時間延遲。
17.
漂移。在一定的時間間隔內,傳感器輸出中有與被測量無關的不需要的變化量。
18.
零點漂移。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及室內條件下零點輸出時的變化。
19.
靈敏度。傳感器輸出量的增量與相應的輸入量增量之比。
20.
靈敏度漂移。由于靈敏度的變化而引起的校準曲線斜率的變化。
21.
熱靈敏度漂移。由于靈敏度的變化而引起的靈敏度漂移。
22.
熱零點漂移。由于周圍溫度變化而引起的零點漂移。
23.
線性度。校準曲線與某一規定直線一致的程度。
24.
非線性度。校準曲線與某一規定直線偏離的程度。
25.
長期穩定性。傳感器在規定的時間內仍能保持不超過允許誤差的能力。
26.
固有頻率。在無阻力時,傳感器的自由(不加外力)振蕩憑率。
27.
響應。輸出時被測量變化的特性。
28.
補償溫度范圍。使傳感器保持量程和規定極限內的零平衡所補償的溫度范圍。
29.
蠕變。當被測量機器多有環境條件保持恒定時,在規定時間內輸出量的變化。
30.
絕緣電阻。如無其他規定,指在室溫條件下施加規定的直流電壓時,從傳感器規定絕緣部分之間測得的電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