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手電筒和普通強光手電筒在外觀上看起來并沒有什么差異,它們的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結構設計上的差異。防爆手電的結構設充分考慮電路電氣防電火花、電弧及濕度和溫度等方面的設計,可以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
RG206輕便式防爆手電筒
防爆手電筒和普通強光手電筒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外殼的材質:防爆手電使用堅固合金材料外殼可以防撞擊、耐腐蝕、耐高溫和低溫、防滑、質地好、冬天手感也不會冷;普通LED強光手電外殼使用普通鋁合金材料有些甚至是樹脂材質。阻燃材料,防爆手電外殼使用了阻燃材料,使用時不會因碰撞而產生火星;普通LED手電外殼材料不含阻燃材料。
2.開關的差異:防爆手電筒采用旋轉開關,使用時旋轉手電尾部或頭部即可亮燈,即時亮燈按住尾部的旋鈕,啟用開關過程不會產生電火花;而普通LED強光手電的開關比較容易產生電火花,使用不能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
3.防水性能的差異:防爆手電采用O型硅膠密封圈可支持最高IPX8等級的防水即使在1.5米深的水下工作半個小時也不會有問題;而普通LED強光手電使用塑料密封圈,只能生活防水如防水濺等,大多是IPX6等級,使用不能在水下作業。
4.防爆手電筒燈頭或筒身上的EX防爆標志(Ex是英文Explosionp-roof的縮寫,Ex是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防爆公用標志,表明該產品是防爆型),除此之外它還具有防爆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