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能夠改變道路交通信號順序、調節配時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號燈運行的裝置。
2、周期:信號燈色按設定的相位順序顯示一周所需的時間。
3、信號燈組:一個完整的車輛紅、黃、綠三頭燈或行人紅、綠二頭燈的組合。
4、信號組:具有同一燈色序列的所有信號燈組的集合。
5、相位:在一個信號周期內,同時獲得通行權的一個或多個交通流的信號顯示狀態。
6、相位差:協調控制中,的參照交叉路口與協調交叉路口相位的起始時間或結束時間之差。
7、控制方案:路口關于相位設置、相位序列設置、信號配時的有序集合。
8、最小綠燈時間:相位綠燈信號必須開啟的最短安全時間。
9、最大綠燈時間:相位綠燈信號允許開啟的最長時間。
10、綠沖突:規定不允許同時放行的綠色信號燈與允許放行的綠色信號燈同時點亮。
11、全紅狀態:所有信號燈組燈色均顯示為紅色的信號狀態。
12、黃閃控制:所有信號燈組的黃燈信號均以固定頻率閃爍的控制方式。
13、多時段定時控制:根據交通需求變化情況,把一天的時間分成若干個控制時段,隨時間的推移,按預置的方案自動運行。
14、感應控制:交叉路口信號機根據車輛檢測器測得的交通流數據來調節信號顯示時間的控制方式。
15、協調控制:通過調整起始和放行時間,把二個或二個以上路口的交通信號燈協調起來加以控制的方式。
16、線協調控制:在一條道路上實施協調控制的控制方式。
17、區域協調控制:在一個區域內多個交叉路口實施協調控制的控制方式。
18、無電纜協調控制:信號機之間沒有通信鏈路,根據時鐘同步,通過設定相位差來實現交叉路口交通信號協調的控制方式。
19、上位機:在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中,能和多臺信號機通信并對其進行控制和監視的上端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