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幾年經濟的發展,使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與此同時也造就了現在社會的貧富差距過大、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增加。為了保證人們的財產及人身安全,高科技防范系統便迅速走入了尋常百姓的家,也為安防市場造就了巨大的財富空間。為了把自己的產品推向市場,便出現了個別企業過度的夸大其企業及產品,使市場的產品魚龍混雜。現指出比較典型的幾點,使消費者經營者及消費者免受誤導。
1、過度夸大“產品質量責任險”的應用范籌
現在經常看到某某企業宣傳產品由保險公司承擔“產品質量責任險”,其實這只不過是企業的一種宣傳噱頭,而它只承擔的是產品本身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的一類險種(稍有一點電子知識人都會知道,輸入電壓為12V以下的電子產品決不會發生這兩種情況的),而不包含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的“盜、搶”之類的損失。此事到中國保險公司一問便知。
2、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
現在經常看到某些企業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攻勢,電視、報紙、廣播、書籍、雜志……無可厚非產品是要經過宣傳和推廣才能把產品介紹給大家認知。但是大家也知道,防盜報警系統需要很專業的公司來進行設計、施工,不是直接面對zui終用戶的消費品,這么多的廣告成本究竟是要zui終用戶來承擔還是由工程商來承擔?
3、欺騙銷售、代理商
“火爆銷售中、誠征代理”“XX產品、造就安防行業的zui后一批富翁”“*X家加盟店開業”……這些話很熟吧?銷售商每天大概能看到20條左右這樣的廣告。現在有的生產商不在開發和質量上下工夫,搞變相傳銷的宣傳和銷售模式,用發展代理商——發展二級代理商——加盟店——限定任務的方式將風險轉嫁。當然,生產商的利益肯定沒受到損害。
還有某些生產商為了多賣些產品,在上一種銷售模式的情況下更換產品名稱和包裝再照代理銷售商。生產商的銷售額上去了,可是市場上全是自己的產品和自己的產品競爭,害苦的還是這些銷售商和代理商。
4、過度夸大產品的性能
“探測器零誤報”?宣傳自己的產品是的零誤報警(現在上包括軍用產品也不可能*保證是零誤報的),很多產品以調低探測器靈敏度來換取減少誤報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為漏報造成的嚴重性大于誤報。
5、過度宣傳產品低價
誰都知道電子產品的主要部分是電子元器件(一級品是以“支”為單位的、二級品是以“斤”為單位的)。有些產品的價格竟然低于產品的成本價,以次充好,那樣的產品的質量是可想而知的。記住:好產品一定不會有太低價的,天上不可能亂掉餡餅還正好砸中你的頭。
6、過度宣傳無線產品
有線產品性能穩定,無線產品安裝方便,望廣大經營者及消費者在選定產品時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同檔次的無線產品穩定性、雙報率(誤報、漏報)肯定比不上有線產品。有線產品必須要專業的公司進行施工操作和編程(這也是工程公司利潤的一部分),無線產品其實很多都可以買回家自己看說明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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