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燈是指用于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存在的危險場所,能防止燈內部可能產生的電弧、火花和高溫引燃周圍環境里的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從而達到防爆要求的燈具。也稱作防爆燈具、防爆照明燈。不同的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環境對防爆燈的防爆等級和防爆形式有不同的要求。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危險場所;適用于IIA、IIB、IIC級爆炸性氣體環境;適用于可燃性粉塵環境20區、21區、22區;適用于溫度組別為T1—T6的環境。
防爆燈一般按選用的光源、防爆結構型式、使用方式進行分類。按光源分類有防爆白熾燈、防爆高壓汞燈、防爆低壓熒光燈、混合光源燈等;按防爆結構型式分類有隔爆型燈具、增安型燈具、復合型燈具等;按使用方式進行分類有固定式防爆燈具和攜帶式防爆燈具。
型式
按防爆型式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無火花型和粉塵防爆型共5種主要類型,也可以由其他防爆型式和上述各種防爆型式組合形或復合型和特殊型。
隔爆型d
將設備可能點燃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并能保證內部的火焰氣體通過間隙傳播時降低能量,不足以引爆外殼的氣體。
增安型e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設備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內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現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在結構上進一步采取保護措施,提高設備的可靠性能和安全性能。
正壓型p
通過保持設備外殼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于周圍防爆性環境壓力到安全的電氣設備在系統內部保護靜態正壓或保持持續的空氣或惰性氣體流動,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帶走設備內部非正壓狀態時進入外殼內的可燃性氣體,防止在外殼內形成可燃性混合物。
本安置I
設備內部的所有電路都在標準規定條件下(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火花或任何效應均不能點然規定的防爆性氣體環境的本質安全電路。
澆封型m
將可能產生引燃爆炸性混含物爆炸的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部分的電氣部件,澆封在澆封劑(復合物)中,使它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采用澆封措施,可防止電氣元件短路、固化電氣絕緣,避免了電路上的火花以及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引燃的產生,防止了爆炸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狀況下的表面溫度。
充油性o
將整個設備或設備的部件侵在油內I保護液l,使之不能點燃油面以上或外殼外面的防爆性氣體環境。
充砂型q
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或其他規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設備保護型式。
氣密型h
該類防爆設備型式采用氣密外殼。即環境中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進犯設備外殼內部。氣密外殼采用溶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這種外殼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證*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