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脹式救生衣
供體重32公斤或以上的人使用的氣脹式救生衣須符合以下規定─
1.構造
1.1氣脹式救生衣須以妥善工作質量及材料構造。
1.2氣脹式救生衣的構造─
.1經示范后,須使任何人在無人協助下能在1分鐘內正確穿上;
.2須能反面穿上或清楚地只能單面穿上,并在盡可能范圍內不能穿得不正確;
.3須使人穿著舒適;
.4須容許穿著該救生衣的人從至少4.5米的高度跳入水中而不受損傷,而救生衣亦不松開或損壞。
1.3氣脹式救生衣的構造,須使其在淡水中浸沒24小時后,浮力不得降低多于5%。
1.4氣脹式救生衣須安裝哨子,以適合長度的哨繩結實地穩固。哨子須是非金屬的,并且不受水或濕度的不利影響。
1.5如氣脹式救生衣擬用于規定須載備裝有燈的救生衣的船舶上,則氣脹式救生衣須裝有認可的燈。
1.6氣脹式救生衣須在對探索有幫助的情況下安裝逆向反光材料,而該材料的大小及位置須令處長滿意。
1.7氣脹式救生衣的構造,須使其有不少于兩個獨立隔位,而其中不少于兩個隔位須在浸水時自動充氣,并須設有器件以容許單一人手動作即可充氣。所有隔位須能以口充氣。自動充氣系統須經設計和受到保護,使無意中充氣的危險減至zui低。
1.8任何一個隔位一旦失去浮力,救生衣須能符合第1.2、3.4及3.5節的規定。
1.9氣脹式隔位所在的位置,須使其在充氣后,在海浪中不會將海水引向穿著者的面部。
1.10氣脹式救生衣藉自動機械裝置充氣后,須符合第1.3節的規定。
1.11氣脹式救生衣須裝有一個有足夠強度的環或圈或相類器件,以方便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