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及組件
2.1材料及組件須按適用情況而防腐、耐腐蝕,并且不受海水、油類或霉菌侵襲的不當影響,亦須能抵抗因暴露于陽光下而變壞,并須符合BS3595:1981第5條或處長可接納的其他同等標準的規定。
2.2浮室外部所用材料的顏色須鮮明易見,例如交通黃(BS381,檔號368)、橙(BS381,檔號592),或處長可接納的同等顯眼的顏色。
3.性能
3.1氣脹式救生衣在空氣溫度攝氏-30度至攝氏+65度的范圍內存放時,須不會損壞。
3.2氣脹式救生衣在海水溫度攝氏-1度至攝氏+30度的范圍內須能操作。
3.3氣脹式救生衣須能在海浪中令人滿意地操作。
3.4氣脹式救生衣須在平靜淡水中有足夠浮力及穩定性─
.1將筋疲力盡或失去知覺的人的口部提起離開水面不少于120毫米,使其身體自其垂直位置向后傾斜不少于20度而又不多于50度;
.2在不多于5秒內,將在水中失去知覺的人的身體,從任何位置轉到口部離開水面的位置。
3.5氣脹式救生衣須容許穿著氣脹式救生衣的人作短距離游泳并登上救生艇筏。
3.6氣脹式救生衣在被火*包圍2秒后,須不會燃燒或繼續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