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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天然氣和液化氣的場所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器的安裝依據標準
在日常檢查中,安全檢查部門經常對餐飲經營單位進行檢查。餐飲經營單位主要使用天然氣或瓶裝液化石油氣。 小到餐館飯店,大到美食城、美食廣場、大型食堂、餐廳等,很多都安裝了天然氣泄漏報警器或者液化氣濃度報警器用于監測燃氣泄漏,以防發生安全隱患。
那么這些場所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的設置安裝的標準和依據有哪些?
以北京為例說明
《北京市消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人員密集場所 (含餐飲場所)的經營管理人應在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場所,應當安裝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北京市地方標準《餐飲企業安全管理規范》(DB11275-2005)第5.5.4.15 條規定,燃氣、調壓裝置室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公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03年8月8日發布《北京市餐飲服務業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要求》(京政管字[2003]267號) ,規定儲存液化石油氣鋼瓶的瓶庫應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器裝置、強制通風設施,并將濃度報警裝置與通風設施聯鎖。
同時,《北京市消防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人未在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場所安裝濃度檢測報警裝置的,由城 市管理綜合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因為每個地方的管理有所區別,具體可以依據當地的執行標準。但不管是什么樣的執行標準,為了安全起見,餐飲場所 都應該合理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
補充:固定式可燃氣體(如天然氣)泄漏報警器裝置,組成結構:可燃氣體探測器、多路天然氣報警控制器、以及相關的聯動設備(如電磁閥、排風扇等)
單元食堂(天然氣使用場所)安裝了天然氣泄漏報警器(上圖上半部分)
燃氣管道上方安裝的天然氣探測器。
(圖片說明,因為天然氣主要成分為甲烷,比空氣輕,所以檢測天然氣濃度的探測器安裝在具體頂棚0.3-0.6米的地方。而液化氣比空氣重,所以其探測器安裝位置就不一樣,是安裝在距離地面0.3-0.6米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