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四大流域重點涉水排污企業過程自動監控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東莞市污染源過程監控系統與監控中心之間的數據傳輸,規定了傳輸的過程及數據命令格式,給出了代碼定義。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術指南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技術指南。
HJ 212-2017 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運行技術規范
HJ 356-2019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
HJ447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數據采集傳輸儀技術要求
GB/T 16706-1996 環境污染源類別代碼
GB/T 19582-2008 基于 Modbus 協議的工業自動化網絡規范
三、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技術指南。
用電監管
用電監管,是根據排污單位的工藝設計對反映固定污染源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狀態的電氣參數(如:電流、電壓、功率、電量等)進行監測的全部設備和信息系統,結合處理設施運行監測數
據和末端監測數據,全面監控排污單位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況,判定污染物排
n 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n 用水監管
n 用水監管,是根據排污單位的工藝設計對反映固定污染源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狀態的用水參數(如:瞬時流量、累計流量、壓力等)進行監測的全部設備和信息系統,結合污水處理工藝和末端監測數據,全面監控排污單位的污水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況,判定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n 視頻監控
n 根據排污單位的工藝設計對反映固定污染源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在重點監管區域布設的視頻監控設備。
n 數據采集傳輸儀
n 釆集各種類型監測儀器儀表的數據、完成數據存儲及與上位機數據傳輸通訊功能的單片機、 工控機、嵌入式計算機、可編程自動化控制器(PAC)或可編程邏輯控制器(PLC)等,簡稱數采儀。
n 通訊協議
n 通信雙方對數據傳送控制的一種約定。約定中包括對數據格式,同步方式,傳送速度,傳送 步驟, 檢糾錯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義等問題做出統一規定,通信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它也叫做鏈路控制規程。
n 四、監控要求
n 水平衡監控:工業總用水監控、回用水(如有)監控、工業污水排放監控(電鍍企業,需對每一股排水單獨監控),監控因子為流量(立方米),瞬時流量(升/秒)。
n 工業用電監控:監控企業工業總用電,監控因子為生產總用電功率(千瓦)、生產總用電(千瓦時)。
n 視頻監控:對工業污水排放口區域進行視頻監控,實時監控企業排放整體情況。
五、現場端安裝要求
安全要求
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法規、標準、規程和文件 精神的要求,從技術上、組織上、管理上釆取有效措施,加強安全監督,解決和清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防止事故發生。
安裝施工要求
現場端監控系統的安裝應避免對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造成影響。
安裝調試人員必須有相關的操作資質,電工應持進網作業許可證,安全工程師和安全監督員應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滿足電力施工相關要求,保障安裝工藝。
設備點位安裝原則
現場端設備點位布設應遵循全面性、精簡性、準確性的原則。
全面性:現場端點位布設應結合廠區的生產工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配置,全面覆蓋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中列出的主要生產設施及治污設施。未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污染源,可參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相關內容進行布點。
精簡性:在準確反映排污單位生產情況、污染設施運行情況的前提下,布設的點位數量力求精簡。準確性:監測點位數據應能準確反映被監測設備的用電、用水、生產情況、運行情況、排放情況等。
設備點位安裝要求
用電監測點位布設要求
用電監測點位根據不同等級要求,應包括總用電監測點位、產污生產線/生產車間用電監測點位、污水處理設施用電監測點位、中水回用設施用電監測點位等類型。
總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總進線回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治污總體情況。
產污生產線/生產車間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的生產線總回路及主要生產設備回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用電情況。
污水處理設施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治污工藝總回路及主要治污設備回路上,反映治污用電情況。
中水回用設施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中水回用設施主要設備的回路上,反映中水回用用電情況。
用水監測點位布設要求
用水監測點位根據不同等級要求,應包括總用水監測點位、生活總用水監測點位或工業生產總用水監測點位、回用水產生量監測點位和回用水使用量監測點位、工業污水排放量監測點位等類型。
總用水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企業總進水管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用水、治污總體情況。 生活總用水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的生活區總進水管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活用水情況。
工業生產總用水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的生產線總進水管路上,反映排污單位工業生產用水情
況。
回用水產生量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回用水進水管路上,反應排污單位中水回用產生情況。回用水使用量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回用水出水管路上,反應排污單位中水回用使用情況。工業污水排放量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廢水排放口,反應排污單位廢水外排情況。
治污設施運行監測點位布設要求
治污設施運行監測點位根據不同等級要求,應包括生產環節主要產污設備監測點位、污水處理設施監測點位、中水回用設施監測點位、污水處理站 pH 監測點位、污水處理站溶解氧監測點位等類型。
生產環節主要產污設備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生產線的主要生產設備回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運行情況。
污水處理設施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主要治污設備上,反映治污設施運行情況。
中水回用設施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中水回用設施主要設備的回路上,反映中水回用設施運行情況。
污水處理站 pH 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治污環節的污水處理池中,反映污水處理情況。污水處理站溶解氧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治污環節的污水處理池中,反映污水處理情況。
視頻監控點位布設要求
根據排污單位廠區情況、污染物治理設施、污染源排放等情況,對反映污染物治理設施、廢水排口、廢氣排口、固廢轉運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
傳感器質控要求
監控系統的傳感器必須按照設計的要求,定期用自動或手動的方法判定傳感器是否存在缺陷。定期的抽查在參考值、操作或排放水平傳感器的輸入讀數的正確與否(如:用恒流電源檢查傳感器的電流輸入信號,誤差應在規定范圍內),在傳感器出現缺陷或發生故障時及時告警,確保傳感器正常的工作,提供有質量保證的電器參數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