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投標方電纜的質量問題而造成故障,投標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電纜并賠償相應損失。電纜上標注的長度數據不連續、出現異常時,將按照異常電纜總價格的百分之十進行處罰,造成施工現場工期延誤的,另外追加延誤工程量百分之四的罰款。同種型號電纜在施工結束后剩余超過一百米的,投標廠家應無條件原價回收。包裝,運輸和儲存密封和卷盤:電纜工廠試驗后,其兩端應立即密封以避免潮氣及污穢及昆蟲進入。電纜卷盤應有適當保護以避免吊裝及運輸過程中的機械損傷。電纜的電壓,長度,導體截面,芯數,重量及凈重等應清楚標識在電纜盤上。電纜盤的卷繞方向應用箭頭表示:電纜應卷在電纜盤上,電纜伸出側板的長度應不小于三百分米,電纜終端應密封。電纜盤的直徑應不大于三點五米。其中電纜纏繞內盤的直徑不小于該盤電纜彎曲半徑的倍數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電纜必須嚴格包裝,以確保在運輸和保管期間不被損壞,并防止受潮。包裝費包括在設備總價內。所有外露部分應有保護裝置,防止在運輸和儲存期間損壞,所有電纜端頭均應有封堵。產品包裝、運輸、儲存應符合本規范書的有關規定和國家規定。電纜銘牌應符合等有關標準的要求。銘牌應用中文和其它文字共同書寫。電纜的包裝必須嚴格符合買方提供的電纜清冊要求。電纜的電壓,長度,導體截面,芯數,重量及凈重等應清楚標識在電纜盤上。電纜盤的卷繞方向應用箭頭表示,標明使用機組和使用區域。電纜交貨時間以招標方技術協議中終確認的時間為準,交貨地點為施工現場工地。檢驗和驗概述:本附件用于合同執行期間對投標方所提供的設備包括對分包外購設備進行檢驗、監造和性能驗收試驗,確保投標方所提供的設備符合附件1規定的要求。投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向招標方提供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監造、檢驗、性能驗收試驗標準。有關標準應符合的規定。工廠的檢驗和監造,招標方有權派遣其檢驗人員到投標方及其分包商的車間場所,對合同設備的加工制造進行檢驗和監造。招標方將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方。
ZR-KVVP2-22、ZRC-KVVP2-22、ZRB-KVVP2-22、ZR-RVVP、ZRC-RVVP、ZRB-RVVP、ZA-RVVP、RVVP2、ZR-RVVP2、ZRC-RVVP2、IA-KVVRP、IA-KVVP、IA-KVVRP2、IA-KVVP2-22..、ZRB-RVVP2、RVVP22、RVVP2-22、BVR、RV、ZR-BVR、BV、NH-BV、NH-KVVP
控制電纜運行后,電氣干擾的主要原因有控制電纜投入運行后,同一電纜的不同線芯之間,緊鄰平行敷設的電纜之間都存在電氣干擾的問題,引起電氣干擾的主要原因有:(1)由于外施電壓在線芯間電容耦合的作用下產生的靜電干擾;(2)由于通電電生的電磁感應干擾。總的來講,當鄰近存在高電壓、大電流干擾源時,電氣干擾更嚴重,由于同一電纜的線芯之間的距離較小,其干擾程度也遠大于平行敷設的緊鄰電纜。例如某超高壓變電所分相操作斷路器的控制回路,三相合用一根電纜,曾發生過這樣事故,由分相操作的脈沖使其它相的晶閘管觸發,誤導致三相聯動,以后改用分別獨立的電纜,就未再發生誤動事故。又如某電廠的計算機監測系統,由于將模擬量低電平的信號線與變送器的電源線合用一根四芯電纜,曾引起在信號線產生70V的干擾電壓,這對以毫伏計的低電平信號回路,顯然會影響正常工作。控制電纜運行后,防止或減輕電氣干擾的措施,主要有3個方面,具體如下:1、控制電纜的一個備用芯接地實踐證明,控制電纜中一個備用芯接地時,干擾電壓的幅值可降低到25%~50%,且實施簡便,而對電纜的造價增加甚微。2、對電氣干擾時會發生嚴重后果的電路,不合用一根控制電纜其中包括:(1)弱電信號控制回路與強電信號控制回路;(2)低電平信號與高電平信號的回路;(3)交流斷路器分相操作的各相弱電控制回路,都不應使用同一根控制電纜。但對弱電回路的每一對往返導線如分屬于不是同一根的控制電纜,在敷設時有可能形成環狀布置,在相近電源的電磁線交鏈下會感生電勢,其數值可能對弱電回路低電平的參數干擾影響較大,因此對往返導線仍應合用一根控制電纜為宜。3、金屬屏蔽與屏蔽層接地金屬屏蔽是減弱和防止電氣干擾的重要措施,包括對線芯的總屏蔽、分屏蔽和雙層式總屏蔽等。控制電纜金屬屏蔽型式的選擇,應按可能產生的電氣干擾影響的強弱,計入綜合抑制干擾的措施,以滿足降低干擾和過電壓的要求。